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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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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是依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简称世界中联)成立的新组织机构。建设好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对于推动中医药国际化、加强世界中联与各国(地区)会员之间的联系及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科分化整合和学科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章程》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一、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的定位、目标与任务

  (一)定位:

  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是以“中医药”、“人类学”、“民族学”、“医史文献学”和“传播学”等学科相关的专业人才和爱好者结合而成的学术组织平台,是不同学科、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各自目标下自愿参加而搭建的分支机构,是世界中联团结、联系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桥梁和纽带;是凝聚专家智慧、推动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培养人才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实现世界中联宗旨、目标和任务重要的工作抓手。

  本专委员是在云南中医药大学多年来开展的“国际(西学)中医药文化”研究和带领各兄弟院校进行的“中医人类学”研究基础上建立的,目前成果涵盖了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国际(西学)中医文化推广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2.5重点学科“中医人类学”、“中医人类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世界唯一的中医西学博物馆和我校中医西学团队获得的3个关于中医药在西方社会传播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以及来自不同国家和机构的学者在诸多重要刊物上发表的系列学术成果。

  (二)目标:

  按照世界中联的宗旨与任务,本专委会根据学术发展的需求,选择不同的切入点,搭建不同类别的组织平台,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充分发挥其科技创新潜能的广阔空间,促进学科建设,推动学术发展。并鼓励学科的分化和交叉整合,鼓励引进现代科学技术,鼓励协同创新,鼓励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直接为社会、为中医药国际传播作贡献。努力把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建设成为"学科建设、协同创新、标准规范的孵化器,学术骨干、领军人才、优秀品牌的摇篮。"

  专委会将致力于汲取人类学理论及方法,推动多学科的交叉和整合,关注中医作为主体的人类学研究、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的人类学研究、多学科视角下的民族医药人类学研究等多方面内容,并在此带动下形成以“中医人类学”研究为主体的世界范围内的学术共同体,促进中外人文与科技交流,为今后我国传统中医药文化更深入的与世界其他医药文明交流和互鉴做准备。

  (三)任务:

  1.学科建设:搞好学科建设是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建设的目标之一。要研究本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和规划,明确建设内容、重点研究方向、发展趋势、发展难点,探索学科分化与交叉整合的体制、机制和方法,充分发挥学科分化和整合对学术发展的推动作用。

  2.社会服务: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延伸,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通过服务,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传承创新:对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是本专业委员会内涵建设最基本的要求。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将在学术研究、政策建言、多学科融合等方面,组织协同创新,发挥集体智慧,推动经典传承。

  4.交流合作:这是本专业委员会活动的基本形式。通过信息交流,经验分享,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争取形成更多的合作项目与国际互动。另外,推动中医药的国际交流是世界中联区别于其他组织的重要特点。本专业委员会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组织并推动中医药国际互动,让其为世界各国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作贡献。

  5.人才培养:人才是学术发展的载体,是学科建设的根基。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的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专业团队的建设。本专委会将把培养一批学术骨干和领军人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组织实施。

  6.塑造品牌:通过高水平的学术活动塑造世界中联的品牌。

  二、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设置的基本条件

  (一)本学科、专业分化比较成熟,有稳定的发展方向和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

  (二)本学科的专业概念虽然提出和发展时间不久,但学术领域目标明确、边界清晰,从事该领域的专业人员和爱好者不少于300人,具有学科、专业发展的潜在空间,有具备学术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和核心团队。

  (三)本专业名称规范,不与已经建立的其它专业委员会学科及业务范围相同,亦没有冠以行政区域或地域性特征。

  (四)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具备开展活动所必须的相关条件。秘书处依托单位云南中医药大学为专委会提供相关办公场地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和专职工作人员等条件(见附件)。

  三、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的设立

  (一)提出申请: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申请人提交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设立可行性分析报告,经世界中联秘书处研究通过后填写《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立项申请表》,报秘书处学术部。

  (二)审核立项:学术部对其名称、学术领域、业务范围、发展现状及前景、申请人及核心成员、筹建小组、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设置条件等进行审核,符合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设置条件者,报世界中联秘书处批准后下发《筹备委托书》。

  (三)筹备会议:筹备小组在《筹备委托书》下发6个月内召开各方代表参加的筹备会议,其任务是成立筹备委员会,拟定筹备计划,研究成立大会事宜,进行组织分工等。由于疫情影响不能按原计划2020年3月21日召开筹备会者,已经提前向学术部进行过推迟确认。

  (四)批准设立:筹备委员会应在成立大会召开前至少两周填报《专业委员会设立审批表》并提交第一届理事会候选人员名单与相关资料,报世界中联秘书处审核同意后,正式批复。

  (五)成立大会:成立大会将计划在在筹备会议后12个月内召开,会议具体安排可分为两部分内容。

  (1)理事会选举及预备会:一般在成立大会前一天进行,由学术部主持,先由筹备委员会主任介绍大会筹备情况和候选人产生的条件与过程,最后由参会代表投票,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名誉职务、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举手表决通过。

  (2)成立大会与学术交流:成立大会与开幕式同步进行,通过宣读成立批复,公布第一届理事会选举结果,授予铜牌、颁发证书、领导致辞等程序,向社会宣布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学术交流既是成立大会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成立后的首次学术会议,从专家邀请到内容的选择,都要体现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

  (3)如不能按期召开成立大会,将提前向学术部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四、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类别

  按照人员构成,本专业委员会属于学术发展类。根据世界中联的相关规定,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为主体组成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

  五、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组织人事管理

  本专业委员会应主要由从事本学科、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组织结构:

  本专业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组成。本专业委员会设会长1人,秘书长1人,副会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理事以上人员组成理事会,总人数不少于50人。根据需要,理事会可设置顾问、名誉会长若干人。

  (二)人员比例:

  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属于学术发展专业委员会,理事人数应不超过会员人数的2/3,常务理事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2,副会长不超过常务理事的1/3(副会长一般不超过25人,副秘书长一般不超过3人)。

  理事会人选的确定,充分体现区域、学派和相关学科代表性。专业委员会成立时,中国大陆以外的理事(以下简称境外理事〉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理事会总人数的25%,理事会换届时,逐步提高达到35%以上。

  境外理事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非中国国籍,从事中医药及相关工作;

  2、中国国籍,在其他国家从事中医药及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近期无归国意向者;

  3、台、港、澳同胞按境外人员统计。

  (三)任职资格:

  根据世界中联的相关管理办法,本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会员应具备基本入会条件。

  1.会长:由本专业领域学术(学科)带头人、学术造诣深、国际公认度高、学术影响较大或德高望重的专家担任,如工作需要,本人身体健康,可不受年龄限制。

  2.副会长:学术发展类专业委员会由具有主任医师、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3.秘书长:由年富力强、有开拓精神、有组织能力、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本专业中青年专家担任。如果秘书长与秘书处不在同一单位,应当在秘书处依托单位设一位常务副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4.常务理事:学术发展类专业委员会一般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担任。

  5.理事:学术发展类专业委员会一般由具有主治医师、讲师、助理研究员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员担任。

  6.会员:学术发展类专业委员会由具有医师、助教、实习研究员等初级以上职称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作为入会条件。

  任职资格是担任某一职务所必需具备的基本资质需求,高职低任是常态,一般不得低职高任。若确因工作需要,低职高任时,其比例不得超过10%。为避免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成员兼职过多,同一成员在世界中联所属各专业委员会中,担任理事含以上职务不得超过三个。

  (四)组织发展:

  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受世界中联委托,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发展会员,会员入会需在网上填报《入会申请表》),专业委员会成立以前由筹备委员会批准,成立以后由常务理事会批准,会员资料报经世界中联秘书处审核合格后备案。

  (五)理事会换届:

  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每五年换届一次。换届时由秘书处学术部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对会长、第一副会长、秘书长等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提出下届主要负责人候选名单,待秘书处批准后,由两届会长共同主持换届工作,并做好衔接。换届时,除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外,还应做好财务审计工作。理事会如需延期换届,须提出充分理由,并书面报请世界中联秘书处批准,每届理事会只允许延期换届一次。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将在换届大会前两周内完成所需材料提交学术部。

  (六)理事会的认定、增补与退会:

  1.理事会成员的认定:在成立大会召开前,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候选人手续,但在成立大会召开前到会,提交相关资料,获得候选人提名并顺利当选者,可以认定其当选有效,会后补办手续。但这类人员不能超过理事会总数的15%,人员比例符合规定。

  2.理事会成员的增补:在符合人员构成各种比例的条件下,理事会成员的增补一般在与年会同时召开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上讨论通过,每年一次报秘书处学术部审核同意后备案。

  3.理事会成员的退会:以退会自愿为原则,在任期内,要求退会的个人须向所属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提出书面退会申请,经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批准后在学术部审核备案,收回所颁发理事、会员证书。对不能履行理事成员责任与义务者,如任期内2次不参加本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或学术年会,将按自动退出处理。

  4.对于连续三次未参加专业委员会会长级会议的会长、秘书长,将考虑调整其任职。

  六、印章、证书与财务管理

  (一)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的印章,由世界中联学术部统一管理,根据需要启用。

  (二)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的理事证、会员证、论文证书、优秀论文证书、培训证书,由世界中联秘书处统一设计、印制。证书是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成员身份的唯一书面证明,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及时补办。

  (三)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其全部收支纳入世界中联财务统一核算、管理,不计入任何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具体财务管理办法参照民政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J259号)以及《世界中联专业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七、学术活动管理

  (一)本专业委员会将根据世界中联的宗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交流,促进项目合作,扩大影响并活跃学术气氛。本专业委员会将建立网络沟通渠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术会议,鼓励在境外组织会议活动,要做好业务延伸,研究社会需求,组织专业人员为社会提供服务,提高业务水平,锻炼队伍,培养人才。

  (二)本专业委员会将积极参加世界中医药大会、夏季峰会、区域会等各种国际会议,交流学术经验,发展本专业的境外会员,推动中医药国际传播,为世界中联发展做出贡献。

  (三)为保证学术会议的质量,本专业委员会认真做好征文和论文审查等各项组织工作,可以与其他机构的活动一同举办。专业委员会每次学术会议前,须向学术部报备相关材料,经学术部审核批准后举办;学术会议后,应及时将会议论文集及其电子版、通讯录、会议纪要、会议期间影像资料等报送世界中联学术部。

  (四)为避免学术会议雷同、重复,保证学术会议质量,要求本专业委员会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送次年的年度学术活动计划,每年12月31日以前报送该年度工作总结。由秘书处统一规划、协调、并制定总体计划。

  (五)本专业委员会每年应当编制年度学术发展述评报告,对本专业学术进展进行系统综述与分析,以此为基础制定次年学术活动计划。努力把本专业委员会办成本学科、专业、领域国际学术发展的主导者和推动者。

  (六)本专业委员会要把制定国际标准作为主要任务之一。设立本专业标准审定委员会,按程序制定专业委员会标准,并创造条件使之上升为世界中联国际组织标准。

  八、综合管理

  (一)本专业委员会应严格遵守国家对社团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不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签订经济合同或带有经营性质的协议,不开展带有商业性质的评奖、监制、推荐、指定产品等各项活动。

  (二)专业委员会为非独立法人机构,不下设任何分支、代表机构。

  (三)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需要授权。凡冠以专业委员会名称进行商业宣传或有偿服务活动,将报世界中联秘书处审批后实施。

  (四)出现违法事件者,由相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专业委员会不单独制定专业委员会章程,根据《世界中联章程》和本管理办法,结合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自身管理细则。

  (六)本专业委员会要督促本会会员在学术部指定网站上登记注册个人信息。

  中医人类学专业委员会秘书处